1、医保病人携带医生开的住院证及医保卡、身份证到服务中心办理住院,住院后2天之内到服务中心窗口刷医保卡登记(居民医保:孕产妇需要准生证、病理性妊娠需要结婚证)。
2、病人提供身份证、医保卡给主治医生核对并复印留档。
3、患者出院结账时携带医保卡、预缴款单、费用清单、出院小结、疾病证明、身份确认表办理出院。(居民医保:产妇需要准生证、病理性妊娠需要结婚证)。
4、材料齐全后到服务中心医保结算。
5、住院期间如需转院需在院时告知医师办理出院,否则收治医院的入院时间与本院出院时间存在交叉,医保系统识别不予报销。
备注:1、费用清单由科室的护士提供,出院小结、疾病证明、身份确认表等资料由经治医生提供。
2、有其它商业保险病人,相关材料需准备两份,结账后将医保结算单、费用清单、出院小结、疾病证明书等资料到医保办盖章。
3、城乡居民未在规定征缴期缴费参保,仍可在征缴期结束后继续参保,医保待遇及具体报销事宜须咨询当地医保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