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开展治安保卫基础工作建设。
二、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,增强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本单位治安秩序的意识。
三、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制度。
四、开展防火、防盗、防抢劫、防爆炸、防破坏、防诈骗、等防治安灾害事故治安防范工作。
五、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,维护医院稳定。
六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生在医院的刑事案件、治安案件、治安灾害事故,并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。
七、向公安机关报告本单位的重大不安定因素,协助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采取预防和化解措施。
八、协助单位有关部门内部治安纠纷的调解工作。
九、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本单位的暂住人员和其它外来人口。
十、负责医院内部要害部位、公共场所、消防、计算机信息网络贵重物品、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。
十一、参与所在地区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。
十二、做好接待领导人与重要外宾来院的安全防范和警卫工作。